开云官方开云官方已经 2023年3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第4次局务会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第9号公告)同时废止。 公告合计四章二十六条,部分内容如下: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能力验证,是指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实验室间比对等方式,按照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预先制定的考核规则,对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是否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实施的技术管理手段。
第九条 能力验证承担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规定实施能力验证活动;策划、制定能力验证方案;制备或者取得能力验证物品(样品),并对其进行验证、定值和分发; 对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提交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结果评价,编制能力验证结果报告;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向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发放能力验证结果报告。
第二十条 能力验证相关检验检测项目结果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整改和验证材料,并经市场监管部门确认通过。整改期间或者整改后技术能力仍不能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并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将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023年4月06日,为加强铁路产品认证工作管理,保障铁路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铁路局印发《铁路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部分内容如下:
第三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铁路局共同推行统一的铁路产品认证制度,组织推动铁路产品认证工作,依据各自职责对铁路产品认证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推动认证结果采信。
第四条铁路产品认证属于自愿性产品认证。铁路产品认证目录由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铁路局发布开云sports。
第七条从事铁路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应当依法设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具备从事铁路产品认证相应的技术能力,经市场监管总局征求国家铁路局意见后批准,方可从事铁路产品认证活动。
第八条从事铁路产品认证相关检验检测活动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资质认定,具备对认证目录内铁路产品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能力,由认证机构自有或与其签约开展相关检验检测活动。
第十一条铁路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进口商(以下统称认证委托人)可委托认证机构进行铁路产品认证,并按照认证规则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原铁道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联合发布的《铁路产品认证管理办法》(铁科技〔2012〕95号)同时废止。
3月22-24日,在德国波恩召开的联合国应对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清洁发展机制第117次会议上,谱尼测试集团正式获得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CDM)指定经营实体(DOE)资质,并授权可在15个行业领域开展国际CDM项目的审定和核查工作。
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CDM)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UNFCCC)主导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碳交易机制,意在支持减少温室气体在全球范围内的排放行动。
谱尼测试可审定和核查的国际CDM项目范围包括: 能源工业(可再生、不可再生资源)、能源分配、能源需求、制造业、化工、建筑、交通、采矿/矿物生产、金属生产、燃料的逃逸排放、HFC和SF6生产和消费中的逃逸排放、溶剂使用、废弃物处理、造林和再造林、农业。
3月24日,SGS宁波燃气具实验室开业典礼举办。中国是燃气具的生产和出口大国,相关产业主要分布在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
SGS于2007年获得欧盟CE发证机构SGS Fimko (CE 0598)认可,正式进入燃气具检测认证市场,并于2011年在顺德建立了SGS首个燃气具实验室。SGS燃气具实验室可提供一系列测试及认证服务,包括燃气具性能测试、安全测试和环保测试等等,帮助客户的产品能满足各地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经过十余年发展,SGS燃气具实验室目前已经获得了世界绝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检测及认证资质。
此次SGS宁波燃气具实验室的建立,标志着SGS在燃气具检测级认证领域能力的进一步提升,也将为长三角企业提供更高效、便捷、专业的本地化一站式解决方案。
3.1 认监委发布撤销大象鸿图认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等5家认证机构批准资质的公告
2023年4月3日,认监委发布公告,按照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总体要求,认监委组织开展了认证机构资质符合性现场核查。经检查,以下5家认证机构存在申请资质时提交虚假材料、作出虚假承诺或者目前不能持续符合资质条件的问题,详情如下:
大象鸿图认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CNCA-R-2022-1113)、维他姆(北京)认证有限公司(CNCA-R-2022-1122)等2家通过告知承诺获得资质的认证机构在申请时提交虚假材料,作出虚假承诺。
兴诚(杭州)检测认证科技有限公司(CNCA-R-2021-866)在设立认证机构申请时提交虚假材料。
广东华胜威检测认证有限公司(CNCA-R-2021-829)在扩大认证业务范围申请时提交虚假材料。
中区国际认证有限公司(CNCA-R-2021-927)不能持续符合认证机构资质法定条件。
经研究,决定撤销大象鸿图认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维他姆(北京)认证有限公司、兴诚(杭州)检测认证科技有限公司、中区国际认证有限公司等4家认证机构资质,决定撤销广东华胜威检测认证有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领域资质。上述通过告知承诺获得资质的认证机构此前出具的认证证书不具有证明作用。
3.2 陕西省发布关于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第一批)工作的通知
2023年3月31日,陕西省市场局发布通知,为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强化检验检测领域执法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陕市监发〔2023〕)要求,根据工作安排,省局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第一批监督抽查机构为能源类检验检测机构。部分内容如下:
年度监督抽查的对象为全省获得CMA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具体检查机构由各市局自行抽取,抽查比例不低于10%。第一批监督抽查机构为能源类检验检测机构,对能源类检验检测机构包含有成品油检测参数的机构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
(一)监督抽查主要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9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163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
(二)重点工作任务。第一批监督抽查重点检查能源类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持续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完善;是否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检验检测结果与原始数据是否一致,能否溯源;是否漏检关键项目、干扰检测过程或者改动关键项目的检测方法,造成检验检测数据或者结果错误;是否替换、调换应当被检验检测的对象。要严厉查处未经检验检测出具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篡改编造伪造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或伪造其它机构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2023年4月至6月,本次监督抽查工作分为机构自查、现场检查、工作总结三个阶段实施。
2023年4月1日,陕西省市场局印发2023年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要点,部分内容如下:
各市、县级局(含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家用电器等强制性认证产品市场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专项监督检查,严查没有取得强制性认证产品出厂销售等违法问题,发挥强制性认证保质量安全底线作用。
各县级局与地方环境部门相互配合,对辖区内全部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专项监督检查,并持续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二是树立风险意识。加强机动车、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食品、生态环境、碳排放核查、建材类等高风险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监管,保持高压态势,严查不实或虚假报告;以强制性产品认证、食品农产品认证为重点,严查获证组织、认证机构违法违规问题,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
(一)是制定《认证监管专家库成员动态调整办法》。建立和完善认证监管专家队伍管理长效机制,明确职责权限,理顺工作关系,加大对认证监管专家队伍的使用、考评和绩效评价。
(二)是制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选派管理与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评审员选派方式,建立评审人员“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为检验检测机构提供无差异的准入准营服务。
(三)是制定《陕西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开云sports。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精准化水平。
(四)是修订《陕西省质量检验机构管理条例》。开展检验检测立法调查与评估,强化检验检测监管的法治保障和制度供给。
加强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队伍监管。探索建立各领域授权签字人理论考核长效机制。由省局统一组织,地市局配合实施,对高风险领域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分期分批实施考核,对成绩不合格者暂停或取消授权签字人资格。
(三)是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结合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和链上企业发展需求,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协调,集中优势力量,坚持一个行业一个行业抓,大力推动中小微企业质量认证体系升级行动,并注重发挥品牌和典型的示范效应,带动和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是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组织检测、认证机构支持市、县局建设计量、标准、检验检测与认证认可等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点,强化全社会计量、标准、合格评定等质量元素意识,开展“一站式”帮扶活动。
(六)是推进区域合作。充分发挥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和内陆港的区位优势,紧紧围绕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经济发展新格局,大力推动“三同”(同线同质同标)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西北五省“认证认可联席会议制度”。以丝路食品检测联盟为基础,打造丝路区域性技术创新高地。
4.2 陕西省市场局发布关于征集2023年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项目及承担单位的通知
2023年3月31日,陕西省市场局发布通知,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工作,拟征集食品、粮食、卫生、建工建材、新能源、绿色环保、司法鉴定、信息技术等社会关注度高、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检验检测领域能力验证项目。部分内容如下: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取得该检验检测项目的资质认定CMA证书及CNAS证书。
(二)申报单位应是从事相关领域的检测、科研、生产和管理等工作5年及以上的机构,近年来承担过国家级、省级以及行业协会等组织的能力验证工作,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信用良好的机构优先。
(三)能够制备或者取得能力验证物品(样品),保证能力验证物品(样品)均匀性和稳定性,并对能力验证物品(样品)进行有效管理,包括物品(样品)存储、包装、标识、分发和处置。
(四)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能力验证活动规范、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五)按照有关要求,履行工作职责和义务,做好内部质量控制,保证质量,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一)申报的能力验证项目应科学、可行,有较成熟的检验检测方法标准,项目应是社会关注度高,且具有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预计参加的检验检测机构数量原则上不少于30家。
(二)为避免项目重复,2022年度我省已组织实施的能力验证项目不得申请。